提交成功

请保持电话畅通

提交成功

请保持电话畅通

当前位置:北京市
手机号:
密码:
获取验证码
验证码:
密码错误,请核对后重新输入!
手机号:
获取验证码
验证码:
新密码:
密码错误,请核对后重新输入!

密码找回成功

首页-政策
产品分类: 工商服务 财税服务 知识产权 行政许可 企业认证
产品名称: 公司注册 公司变更 公司注销 吊销转注销 章证补办 工商年报公示 社保开户 公积金开户 银行开户

手机随时看

经营异常名录移除流程

企帮帮 7896 2018-07-30

  经营异常名录移除流程

 

  一.企业通过发现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发现自己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请看自己是因什么原因被列入异常,及列入机关

  二.企业在网上补报年报或提供经营地址相关证明后,去所属的工商质监所进行初步审核。

  三.工商质监所经过实地检查后,通过内网上传数据至局监管科。企业再携带下述全部资料前往局监管科办理最终审核。

  四.监管科确认资料无误,并无其他违反工商行政法律法规行为后,移出异常名录,送达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平台上进行数据更新。

 

  说明:提交的申请文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请加盖公司公章;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书;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如委托人与法人是同一人,此件无需提交)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况说明;情况说明应写明申请机关、被列入原因,申请移出理由、作出承诺,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

  5、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公司公章;

  7、实地核查记录表(企业应提交由基层所工作人员上门对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实施检查后,记录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与登记一致情况、与企业相关人员联系情况的《实地核查记录表》);

  8、工商部门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审批表》。

查资讯

海量干货、攻略、一键查询

疑难答疑快速匹配专家1对1解答

业务类型
请选择
联系方式

全面服务

1+N专属服务保障

实时反馈

进度实时反馈

信息安全

客户信息严格保密

交易安全保障

网上交易安全保障

价格透明

全服务明码标价